对于爱德华·诺顿来说,这个世界上只存在着三类人:
1.爱他到痴迷,顶礼膜拜,恨不能将他的每句台词都倒背如流。
2.看他不顺眼,退避三舍,视他为洪水猛兽。
3.剩下的,就是那些压根不知此男为何物的电影白痴了。
所以,如果你只喜欢阿汤阿皮阿迪或者奥兰多这队老少新好男人的话,大可以当机立断将此页翻过。因为,爱德华·诺顿似乎具备跟他们正相反的特质——他明显属于“浪子”那一国。
银幕里的他,多半愤怒、嚣张、勇猛、阴郁、绝望、愤世嫉俗、反对一切、怀疑一切、走路有风、揭竿而起、出手凶狠、绝顶聪明、什么都不怕。不过,再仔细看看,他又不像传统意义上的浪子:比如怀揣耶鲁大学历史系文凭,比如出演了第一部电影就获得奥斯卡最佳男配角提名,比如在登陆好莱坞短短4年便自编自导自演,又比如花去将近一年的时间身体力行参与节省能源的公益行动……
他甚至不抽烟。
爱德华·诺顿,是羊群里的白狼,是狼群里的黑羊。
为了表演,一切都可以诺顿二三事999年,《美国X历史》的导演在媒体上大放厥词,声称自己相当不爽男主角爱德华·诺顿:为何这个初来乍到的小子就可以上《名利场》的封面?“他只是个东海岸高尚社区长大的纨绔子弟,不就是他爷爷发明了圆筒冰激凌么—管它该死的还是什么别的玩意儿……”
这位导演只说对一半。爱德华·诺顿的确在马里兰州的一个富裕社区长大,但他爷爷发明的,不是圆筒冰激凌,而是:shopping mall,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超级百货商场。另外需要说明的是,诺顿长大的那个社区,也是他爷爷设计规划建造的。
他的父亲,Edward Norton Sr.,曾经任职于美国卡特总统班底的律师团,后来投身于环境保护工作;母亲则是高中老师,之后为公民信用基金机构服务。生于如此家庭,诺顿就相当于我们眼中的“高干子弟”加“大资本家二世祖”,他的一生应该很辉煌—当然是与演员完全不同的另外一种辉煌:政界法律界商界教育界……只要他想,绝对随便平趟。结果,他却选择了表演。而且是在5岁就“种下祸根”。
大学一年级,爱德华·诺顿本来打算研习天文学,但因为物理实在跟不上才转修历史,然而,他还是将大把时间花在旁听表演和戏剧专业课上。毕业后回到纽约,诺顿做了许多匪夷所思的工作,其中包括服务员、临时工、校对员……他甚至还试图当出租司机,结果因为年龄不够而被拒绝。期间,尽管也在一些极小的影片中得到类似“路人甲”的出镜机会,但毕竟离目标依旧遥远无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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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 上帝派他来拯救好莱坞
□ 诺顿二三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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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 只需迷倒少数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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