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对香港, 我从来没有归属感。”她这么说的时候, 眼神坚定, 干脆得近乎决绝。
她最红的歌曲是国语歌, 在台湾和内地的成绩又超出香港太多, 她的精彩, 似乎更在这座城市之外。她的独立感和标新立异, 仿佛同香港那闪着耀眼而冰冷光泽的城市气质同出一辙——然而, 即使在把个性奉为圣旨的所谓现代, 在宣称热爱张扬和自由的香港, 莫文蔚也似乎总是走得太快。
香港对她始终有些冷淡1993 年,她发第一张广东话唱片, 不红;1996 年她推出广东话大碟《全身》, 获得多位专业制作人、词曲作者高度评价和推荐, 但更多人关心的, 却是封面上她全裸的背部线条。后来的《一朵金花》又获得专业圈内一致好评, 可惜报纸的标题, 只着重渲染她是如何只用保鲜膜包裹着身体上阵。她在香港开演唱会, 票房并不理想;第一次颁给她重量级音乐奖项的是台湾, 而不是香港每年轮番上阵的四大颁奖礼。即使她凭《堕落天使》获得香港金像奖最佳女配角奖,大家津津乐道的却只是她之后剃光的头颅。
那时的莫文蔚, 小众, 曲高和寡, 叫好不叫座。巴尔扎克曾说, 战胜默默无闻是多么有意思的事情, 莫文蔚大概甚至不会用“战胜”这样的字眼——因为那并不是一场对抗式的较量,如果暂时未被人接受,她可以等待时代的进步,与自己终于平行。她甚至从来没有失望过, 为什么要担心呢?“我从小就知道我可以做些什么, 又可以做到哪里。我不会认为是自己不够好, 或者怀疑自己。”
1997 年, 莫文蔚开始唱国语歌, 签约滚石唱片, 投身更广阔的国语歌曲市场。“我觉得国语的音调比广东话更为优雅, 更适合唱歌, 我也更能够表达感情。”台湾和内地对她好评如潮, 专辑的主打歌曲在各大排行榜上长期居高不下; 她参演的电影,成为票房的保证;她是新一代的广告女王,连每一支广告片都成为议论的焦点。她说带着自己独特味道的国语,成为新都市女性的榜样,香港没有给予她的,她已经全部纳入怀中, 包括一座台湾金曲奖“最佳国语女演唱人”的奖杯——香港女歌手中, 她是第一个。
她说,“我没有给香港这个代表队丢脸。”再回到香港,却似乎更加游离: 那里好似一个中转站, 她会放下行李回家和父母团聚几天, 或者逗逗自己的猫, 但都只是为再一次出发做好准备。“香港是我很熟悉的地方, 我也住得习惯, 但并不是因为我是香港人而必须回来。”她从小知道自己是混血儿, 所以不必真正把某一个城市或者一种文化作为依附; 而行走之后的归来, 她更是一朵野玫瑰, 知道何处是更适合自己的土壤, 在哪里可以开出最艳丽而芬芳的花。
“其实幸好我的第一张唱片不红。如果大卖, 我大概就会留在香港, 学业就会半途而废。”她有时也会想起, 当时多么年轻,还在大学里修意大利文学,以为大概不会再回到香港,尚不懂什么叫娱乐圈。而转一个弯, 终究还是走上这一条路,“第一张不好, 不代表我不会成功。看每一件事情, 不管好或者坏, 我都用正面的方法去面对, 不会一点不如意就觉得
天要塌下来。就算是不如意的事情, 你也一定会找到好的地方, 没有一件事是百分百坏的。”
“我始终都会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,如果这里不欣赏,那么没关系, 我还有许多其他的观众会欣赏我要做的东西。我没有规定自己要在‘哪里’完成我的工作理想, 哪里可以包容我, 我就到哪里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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